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2023版)的要求,我校2023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本学期应完成教育见习的实践环节。为保证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见习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特对本学期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教育见习的时间及地点
见习周数:2周,具体时间第12周—第14周(5月13日-31日),具体见习时间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见习原则上应安排在行业导师所在基地,由行业导师负责指导。
二、教育见习目的及内容
教育见习目的在于通过导师和行业导师的协同指导,促进学生了解优秀学校的教育教学过程,学习优秀教师的师德风范、教育教学方法,反思教育理论与教育原则,激发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实践研究的兴趣,提升发现和分析教育实践问题的能力。主要任务包括:
1.教学观摩。前置学历为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听课不少于8节,非师范类专业或跨专业的学生听课不少于12节,其中公开课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观摩主题班会不少于1次。
2.教研观摩。观摩学校教研活动不少于3次,观摩县区级以上教研活动不少于1次。参加教研管理专业或教学一线名师的专题报告会不少于2次。
3.文化体验。体验和分析教师的工作和学校文化。
4.领域特色活动:各领域自行安排具有领域特色的见习内容,并制定具体方案。
三、教育见习工作的要求
1. 研究生应在校内导师的指导下,做好见习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见习工作必须在校外导师或见习学校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
2. 在教学、教研观摩及文化体验过程中,应留存影像资料。
3. 见习期满后每位研究生须提交教育见习手册以及在见习工作中的影像资料。
4. 根据要求,教育研习贯穿整个培养过程。教育见习期间,应认真开展教育调查研究、课堂观察研究等,通过课堂实录、教研观摩、教育日志、教育教学案例等记录自己的反思与收获,撰写1份不少于3000字的教育调研报告。报告的形式可为调查研究报告、教学反思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现状与问题、成因分析和改进建议等。
四、教育见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 各领域应成立由院领导、校内硕导、校外实践导师、研究生教学秘书等组成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小组,负责实践教学计划制定、组织管理及总结评定。同时还应安排一名带队老师作为见习指导老师,具体负责本领域联络、组织和管理工作。要求领域人数不足20人的,安排1名见习带队老师,领域人数20人及以上的,安排2名见习带队老师。研究生处主要做好各高端实践基地的统筹协调工作。
2. 各领域应根据本领域实际,制定详细具体的教育见习方案。方案中应包括教育实践教学工作小组成员,见习地点、任务及要求,特别是领域自行安排的具有领域特色的见习内容及见习安排(见附件1)。
3. 教育见习工作结束后,各领域应认真总结,并撰写本领域的教育教学实践总结。
五、相关事宜
1. 各领域应认真组织,制定教育教学实践具体实施方案,并于5月12日前将见习方案及见习安排表交研究生处备案。
2. 实践活动结束以后,应收齐教育见习手册、教育见习作业、教育调研报告及见习过程中的影像资料等整理存档,认真总结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经验和不足,撰写教育见习工作总结。
3. 带队老师应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将《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实践教学带队教师工作手册》交研究生处。
4.各领域应认真做好实践教学归档及成绩评定工作,并于本学期结束前将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2024年1月修订).docx
研究生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