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2020版),本学期我校2022级教育硕士研究生应完成教育研习工作。为加强组织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作如下安排:
一、教育研习工作时间地点
第10周(2023年11月6日)—第15周(2023年12月15日)之间,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择两周安排。
教育研习工作原则上应安排在行业导师所在中、小学进行。
二、教育研习工作内容
研究生在导师及行业导师的指导下,对基础教育的现状和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结合学科方向研究课程教学与学校管理问题,选定学位论文题目。
教育调研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基础教育的历史与现状、教育与教学思想、教学方法与手段;
2.基础教育教学规律;
3.优秀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
4.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实施情况;
5.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与学生教育管理情况;
6.中小学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点、知识积累、思想发展与思维能力等。
7.其他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相关的内容。
三、教育研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成立教育教学实践工作小组,由教学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导师为成员,负责具体联络、组织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领域应根据本领域实际,制定详细具体的教育研习实施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每位教育硕士开展教育研习的时间、地点以及内容。
3.实践前,各领域应召开教育研习动员大会。实践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认真反思,撰写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总结。
四、教育研习的经费管理
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所需经费按照《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办法》执行。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研习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委派认真负责的教师作为带队老师对本领域研究生的研习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3.各学院要督促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详细的教育研习计划,明确研习的目的、内容、对象、方法、工具以及实施调研的具体时间安排。
4. 研究生要严格按照研习计划开展教育研习,认真、详实地填写研习手册(其中调研日志为8篇),撰写调研报告(至少3000字,格式见附件)。
5.研习方案及研习安排应在研习前至少一周报研究生处备案。研习结束后,各领域要及时评定成绩并完成研习材料归档工作。
附件:2022级研习.zip
《黄冈师范学院2022级教育硕士研究教育研习安排表》
《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调研报告》
研究生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