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认真做好2018届毕业研究生评优表彰工作,依据《黄冈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
对2018届毕业研究生进行“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2018届教育硕士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毕业研究生”
三、评选名额及条件
(一)评选名额
此次评选,共评出“三好研究生标兵”3名,“优秀毕业研究生”12名。
根据《评选办法》要求,并结合各学院实际毕业生人数,现按如下原则进行名额分配:毕业研究生人数在5人及以下
的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为1人;毕业研究生人数在6人以上10人以下的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
为2人。毕业研究生人数在10人以上的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为3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三好
研究生标兵”的评选不作名额分配,由各学院推荐候选人,校评审委员会专家组集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
1.三好研究生标兵
(1)校“三好研究生标兵”是学校授予研究生个人的最高荣誉称号,要求研究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学业、能力等
诸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得到师生一致好评。
(2)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2、优秀毕业研究生
满足以下条件的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
期间,未受过行政或党、团组织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科学作风严谨,科研课题和学位论文完成较好,在国家统计源期刊上发表论文
或在某一研究领域成绩突出;
(4)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在教学技能比赛、微格教学竞赛、学科竞赛、实习实践等活动中成绩
突出;
(5)在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过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称号;
(6)到农村中小学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四、评选方式及程序
1、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评选方式: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评选出“优秀毕业研究生”,报学校审批。
评选程序:
(1)对照评选条件,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将申请表格及支撑材料交所在学院。(表格见附件二、三)
(2)各学院成立分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并将结果公示。
(3)将评审材料及评审结果报校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
(4)报学校审批;
(5)公示。
2、三好研究生标兵评选:
评选方式:各学院推荐“三好研究生标兵”候选人,由研究生处组织校评审委员会专家集中评选。
评选程序:
(1)对照评审条件,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表格见附件二、四),各学院在评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中推荐“三好
研究生标兵”候选人。每个学院至多推荐1名候选人,无符合评选条件的,学院也可不推荐。
(2)组织校评审委员会专家组集中评选。
(3)报学校审批;
(4)公示。
五、评选时间及评审结果
请各学院于2018年5月18日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成“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并推荐“三好
研究生标兵”候选人,参加学校“三好研究生标兵”集中评选。请各学院于5月18日前将“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结果及
材料(推荐审批表、评审委员会人员名单、会议记录、评审结果等)报研究生处备案;并将“三好研究生标兵”推荐名
单、推荐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研究生处。 5月25日前研究生处将参照《《黄冈师范学院优秀研
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组织评审委员会专家集中评议“三好研究生标兵”,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并公示。
附件:点击下载
研究生处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