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硕士教学案例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鼓励各培养学院积极开发高质量的教学案例,学校决定开展教育专业学
位教学案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 案例的主题及内容须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课程教学的需要。
2. 提交的案例应具有鲜明的本土性、时代性与原创性。案例关注中国的教育发展与改革实践;紧跟当前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彰
显时代精神;是基于实际调研采编而成,没有著作权争议的原创案例。
3.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大力组织校内、校外导师以及任课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案例立项工作,撰写教学案例。每个领域须申报1-2项,
不少于1项。
4. 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见附件1与附件2)。教学案例立项工作首先对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进行初审,
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案例,不能进入后续评审阶段。
二、申报程序
1. 申请人应在2018年5月11日前,填写项目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3)并拟定框架性教学案例,交所在学院进行初评,写出初评推
荐意见后连同有关材料(申请表一式四份,附框架性教学案例)于5月14日报送研究生处。
2. 研究生处对各培养学院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3. 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公布评审结果,并由研究生处下达立项文件。
4. 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课题立项后予以划拨资助经费。项目完成后,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
联系人:罗婧
联系电话:15171636005;0713-8833019
研究生处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