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2015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方案
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教育硕士)培养的必修环节,是实现培养目标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高质量、有成效的教育教学实践是教育硕士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在教育教学实践工作中,应着力培养教育硕士专业技能和职业技能,同时指导教育硕士进行学位论文研究,为学位论文撰写提供必要的数据材料支撑。
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我校教育教学实践环节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即第一学期的教育见习、第二学期的教育调研和第三学期的教育实习。本学期我校2015级教育硕士应完成教育实习工作。为保证教育硕士教育教学实践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特作如下安排:
一、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时间
第7周(2016年10月9日)—第19周(2017年1月6日),为期13周。
二、教育教学实践工作地点
此次教育实习工作原则上应安排在教育硕士校外导师所在中、小学进行,若校外导师不在中小学工作(如在市教科院等),则应委托校外导师安排在当地的中小学。如有特殊情况,需安排到其他中小学开展教育实习工作的,学院应出具书面材料报研究生处审批,审批通过后,实习学校须出具实习证明。
三、教育教学实践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教育实习以向校外导师学习的“影子培养”为主,协助校外导师的日常教学与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参与实习学校教育教学案例分析及有关会议讨论。如在校外导师的指导下,承担一定课时的教学任务,组织开展主题班会活动,完成班级管理工作任务等。每位教育硕士须在实习的中小学完成一课时的“示范课”,实习结束回校后须完成一次“汇报课”。同时,收集与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有关的资料和数据,撰写学位论文(毕业设计)。
教育实习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 教学实习
教学实习包括教学设计、备课、编写教案、课堂教学、指导实验、课后辅导、作业批改与讲评、考试与成绩评定、组织课外学习活动等环节。教育硕士应在校内导师以及实习学校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制定《教学工作实习计划》,并认真备课,编写《授课计划》(见附件1)、《教学设计》(见附件2)以及多媒体课件。
要求教育管理领域研究生授课不少于10学时(可根据原教学经历、专业特长等确定教学科目),学科教学领域研究生授课不少于20学时(教学科目应与所学专业领域相一致)。
每位教育硕士须在实习学校完成1课时的示范课教学并录像,保存教学全过程的影像资料。实习结束回校后须在微格教室完成一次汇报课并录像。
2. 班主任工作实习
在原任班主任指导下,学习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特点,包括了解班级情况,制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日常班级管理,组织主题班会,开展多样化、有实效的班级活动等。学习班主任工作方法和艺术,学会如何教育和引导学生成长。
要求教育管理领域研究生协助原任班主任开展班级活动5次,独立组织主题班会或(团)队活动2次;学科教学领域研究生协助原任班主任开展班级活动2次,独立组织主题班会或(团)队活动1次,并及时做好记录。
3. 参与实习学校的教研活动
教育硕士应参与实习学校的教研活动4次,并撰写心得体会。
4. 实习总结与汇报
教育硕士应认真总结教育实习的主要收获、感悟和体会,完成《教育实习总结报告》,并在返校后积极做好学院实践工作汇报课的准备。
(二)工作要求
1. 教育硕士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详细的《教学工作实习计划》、《授课计划》、《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等,《授课计划》中要明确教学的科目、对象、内容、教材以及教学进度安排等。
2. 教育硕士应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手册》,做好总结和反思。
3. 实习期满后,教育硕士须在2017年1月12日之前将《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手册》(纸质),《授课计划》、《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PPT)以及在实习学校和我校完成的示范课、汇报课录像以及开展班级活动的照片统一刻成光盘(六个内容)送交所属学院。
请教育硕士认真准备教育实习相关材料,并按时送交所属学院。材料的质量及完整性将决定教育实习成绩,教育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将不能正常毕业。
四、教育教学实践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各研究生培养领域应成立教育教学实践工作小组,由教学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校内指导老师为成员,负责具体联络、组织工作。同时应安排一名老师专门负责本领域的教育教学实践管理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领域应根据本领域实际,制定详细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每位教育硕士开展教育实习的地点、任务以及带队老师名单,并填写《各学院2015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安排一览表》(见附件3)。由研究生处负责与学校实习实践基地的联系,并统筹安排实习实践地点及带队老师。
3.教育教学实践工作结束后,各研究生培养领域应认真总结,并撰写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总结。
五、教育教学实践的经费管理
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所需经费均从各专业学院领域建设经费中支出。
六、其他
请各领域将教育教学实践的相关材料按照如下要求送交研究生处:
1. 各领域应尽快制定教育教学实践具体实施方案,并在9月19日将方案以及《2015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安排一览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送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根据各学院制定的实施方案,与相关实习学校进行沟通和接洽。
2. 在实习工作结束以后,各领域应收齐《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手册》(纸质),《授课计划》、《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PPT)以及在实习学校和我校完成的示范课、汇报课录像统一刻成的光盘,并于2017年1月13日之前送交研究生处。
3. 各领域应认真总结教育实习中教育教学与管理的经验和不足,撰写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并于2017年1月13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