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20浏览次数:784

 

关于2015-2016学年第学期研究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领域及全体教育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保证期末教学工作的良好秩序,现将本学期教育硕士研究生期末教学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公共课及专业课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在第19周(2016627日—7月1日)。课程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监考老师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各领域须填写《2015-2016学年度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请各领域根据认真核对《2015-2016学年度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一览表》中的考试科目,如有遗漏,请及时反馈给研究生处,并于623日之前将电子版及纸质加盖公章材料送交研究生处。

1.考试命题工作

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由任课老师承担。

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应命制一套试题及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试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命制格式参见附件23),请各领域于623日前将试卷电子版收齐并送交研究生处。

由于研究生处还要统一印制试卷,请各领域务必于623日前将试卷电子版收齐并送交研究生处。

考核方式为考查或课程论文的课程,学生可以自行下载教育硕士考试(考查)课答题本》(见附件4)及《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论文答题本》(见附件5)。按要求答题、书写并打印后,到学院教学秘书处领取成绩登记表,连同课程论文一并交给任课老师评分及登记成绩。教育硕士考试(考查)课答题本《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论文答题本》统一用A4的纸双面打印。

公共课及专业课考试试卷由研究生处统一印制。

2.期末成绩评定要求

期末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占期末总评成绩的80%)和平时成绩(占期末总评成绩的20%)组成。

(1)期末考试成绩:包括理论考试部分(占期末考试成绩的50%)和实践部分(占期末考试成绩的50%)。

(2)平时成绩:包括学生的上课出勤情况和课堂表现情况。

3.加强考试纪律教育

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请教学学院加强对研究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防止各类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对考试中出现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严格按照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4.试卷及成绩管理

考试结束后,阅卷老师应抓紧时间评卷,并将考试成绩填入《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并将登记表、研究生考试试题、答题本(含课程论文)以及试卷分析表于71日之前交给各单位教学秘书,再由教学秘书于74送交研究生处存档。

二、下学期课表的安排

请各研究生培养领域按照《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以及《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的要求,安排2016-2017学年度第学期课程的授课教师、上课地点、上课时间等相关事宜(应开设具体课程名称详见附件62016-2017学年度第学期各学院应上报课程一览表》)。请各领域根据本领域开课情况认真核对《2016-2017学年度第学期各学院应上报课程一览表》中的科目,如有遗漏,请及时反馈给研究生处。

2015级学生下学期为教育实习,不安排教学活动。2016级学生9月5日(第二周周一)正式上课,课程须在第二至十六周内完成,第十一、十二周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请教科院先安排好2016级教育硕士研究生公共课的时间,并于624日之前将电子版《2016-2017学年度第学期各学院应上报课程一览表》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会将公共课安排告知各领域,各领域再安排专业课,并于71日之前将电子版及纸质加盖公章的《各学院应上报课程一览表》报送研究生处。

三、教育硕士暑期培训工作(详见通知《关于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四、关于新学期开学

根据校历安排,2016-2017学年度第学期,2015级研究生应于9月1-2号报到、2016级研究生应于201693日报到,95日正式上课。请各领域做好教学工作安排,开学初研究生处将组织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教学检查。

 

         附件1-6 

 

 

研究生处

201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