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增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教育硕士)教师职业技能,提高导师队伍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教育硕士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在暑期开展如下几项工作。
一、教育硕士导师培训
1. 培训时间:2016年7月5日——2016年7月6日
2. 培训地点:南校区B03报告厅、逸夫楼505
3. 培训对象:各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全体教育硕士导师、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任课教师、研究生处全体人员、校外导师(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4. 培训日程安排
7月5日上午8:30—10:00:黄冈市教育局副局长张以标作报告(南校区B03报告厅)
7月5日上午10:10—10:40:研究生处处长王仕杰解读《教育硕士学位点审核标准》(南校区B03报告厅)
7月5日上午10:40—11:00:黄冈师范学院副校长彭锦作讲话(南校区B03报告厅)
7月5日下午2:30—5:30:教育统计与评价方法(spss软件)培训(逸夫楼505)
7月6日上午8:30—11:30:教育统计与评价方法(spss软件)培训(逸夫楼505)
7月6日下午2:30—5:30:基地领导座谈会(研究生处组织);基地导师与校内导师座谈会(各学院组织)。两个座谈会同时进行。
5. 培训要求
(1)各学院认真做好导师培训的相关组织工作,并将确定参会的基地领导及校外导师名单于6月30日前报研究生处507办公室。
基地领导的邀请由各学院负责,具体安排为:
教科院:罗田三里畈高中、团风中学、黄州中学、黄冈中学
政法学院:黄冈市外校
文学院:黄梅一中
数理学院:黄冈市东坡小学
生科院:深圳华侨城中学、黄州区一中
外国语学院:黄冈市教科院、宝塔中学
音乐学院:黄冈市实验小学、西湖中学
美术学院:麻城实验高级中学
(2)所有培训对象务必按时参加培训,导师培训情况将作为导师考核要素之一。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培训的导师,各学院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处请假。研究生处将做好参训人员的考勤工作。
(3)各学院负责基地领导和校外导师的接送工作。
二、教育硕士暑期培训
1. 培训时间:2016年7月7日—7月18日(周六、周日不休),共12天。
2. 培训内容:本学年暑期培训的主题是“教育硕士教师职业技能训练”,而非课堂教学的延伸。主要包括教师教学语言规范、教学仪态、教学评价、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自我学习能力等的培训。
3. 具体安排及要求
7月7日—14日上午1-2节为教师职业能力培训专题讲座(2015级全体教育硕士均须参加),共16个学时,其余时间由各学院安排讲座(2015级各领域教育硕士须参加,各学院可要求2016级教育硕士参加 。
各学院安排讲座,应符合以下要求:
(1)培训时间。具体为7月7日—14日上午3-4节,下午5-6节;7月15日—18日上午1-4节,下午5-6节。其中,培训30学时,学生自习26学时。
(2)制定详细的课表。围绕“教育硕士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培训主题,校内导师负责理论性专题讲座(12学时,可由1位校内导师独立承担,也可由2-3位校内导师共同承担),校外导师负责案例性专题讲座(18学时,可由1位校外导师独立承担,也可由2-3位校外导师共同承担),其余时间安排研究生自习时间(主要包括自我反思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如讲课,粉笔字等)。各学院应尽快联系确定上课地点,上课教师,讲课主题(须具体、明确)。
(3)授课的校内外导师,须制定授课计划(见附件2),并于授课结束后送交各学院教学秘书。
4. 其他
请各学院尽快筹备教育硕士暑期培训工作,并于6月30日之前将详细的暑期培训课表(模板见附件3)的电子版及纸质版送交研究生处507办公室。同时,于暑期培训结束后收齐校内外授课导师的授课计划表送交研究生处507办公室。暑期培训的工作量将纳入年终教学工作量核算。
三、校内导师暑期指导任务
按照《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2014版)的要求,2015级教育硕士在本学期期末(6月30日之前)应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工作,在下学期期初(9月26日之前)应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校内导师在暑期应督促并指导教育硕士围绕选题开展调研、搜集资料等工作,并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工作。同时,指导教育硕士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暑期任务安排表》(见附件4)。暑期结束后,教育硕士须撰写暑期工作总结,并于开学后两周内,送交所属学院教学秘书。
请各学院于6月30日之前收齐《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暑期任务安排表》送交研究生处507办公室。
教育硕士的培养仅有两年时间,暑期是提高教育硕士职业技能的重要时期,请各领域认真制定暑期工作方案,并按通知要求按时送交相关材料。
研究生处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