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领域:
为加强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聘任管理办法》(校研[2015]1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15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聘任管理办法》(校研[2015]1号)文件要求,年度考核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开展。
二、考核对象
教育硕士研究生九个招生领域的所有校内、外导师(共计135人,其中校内导师93人,校外导师42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具体要求
1. 所有参加本次考核工作的导师须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并于2016年1月8日之前将《考核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送交所属领域教学办公室,由各研究生培养领域统计并填写《2015年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导师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并于2016年1月20日之前送交研究生处学籍学位办公室(多功能大楼505)。
2.支撑材料主要包括:
(1)教科研项目经费证明。
须提供项目立项及经费下达文件。横向项目经费需要有合同以及经费到账证明,合同中须有明确的经费额度和参与人排名。以上材料仅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经学院审核,加盖学院公章。
(2)教科研成果证明。学术论文需要复印件及检索证明,具体包括当期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并标示出期刊的类别、作者的姓名等关键信息。
(3)所涉学术论文刊物级别主要依据《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2014年版)和《黄冈师范学院权威期刊目录一览表》进行认定。
所有教科研成果及项目须为2015年度内并与教育管理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相关。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本次导师考核旨在了解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2015年度的业绩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导师考核办法做准备。请各领域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
2. 无故不参加本次导师考核者,取消其下次申请续聘研究生导师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处学籍学位办公室,宋明
联系电话:0713-8833986
研究生处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