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
各研究生培养领域: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硕士教学管理,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研究生处将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中期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与时间
1.领域自查。时间:整个学期。
2.研究生处抽查。时间:第13-16周。
二、领域自查内容
1.各领域应将对教学秩序及管理方面的检查纳入到常规工作中。对于教师误课、迟到、随意调课、停课、提前下课,课堂教学秩序,学生迟到、早退等情况,在自查期内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在平时要进行抽查,并填写《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育硕士研究生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记录表》(样表见附件1)。
2.各领域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工作。鼓励教师间相互听课,尤其是听取新开课程和年轻教师的课程,并填写《教育硕士研究生教学听课记录表》(样表见附件2,此表双面打印),每位任课老师每学期听课应不少于2课时。
3.各领域应收齐和整理好以下四种教学材料:
(1)本学期开设课程的《研究生课程授课计划表》纸质版(样表见附件3);
(2)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讲授提纲》(样表见附件4)电子版及教学课件PPT电子版;
(3)本学期进行教学工作自查的《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育硕士研究生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记录表》纸质版;
(4)《教育硕士研究生教学听课记录表》纸质版。
4.各领域应撰写自查报告。
各领域应对教学工作自查的情况进行总结,并撰写自查报告(报告中应写明材料的收集整理情况,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教学秘书还应填写《黄冈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中期检查教学材料一览表》(详见附件5),附于自查报告后。
请各领域于12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以及授课计划表纸质版送交研究生处501办公室,其余教学材料由各院系留存备查。
四、相关要求
1.各领域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自查,查找问题与不足,并及时解决。
2.各领域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在研究生处检查之前将本领域课程的授课地点变动情况上报研究生处。如果有调停课的情况,请各领域严格按照《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调停课管理规定》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认定为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五、结果处理
教学检查结束后,研究生处会将本次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1:《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育硕士研究生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记录表》
附件3:《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授课计划表》
附件5:《黄冈师范学院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中期检查教学材料一览表》
研究生处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