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教育硕士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第四辑)》论文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28浏览次数:717

 

关于征集《教育硕士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第辑)》论文的通知

 

各教育硕士培养领域、研究生导师及全体教育硕士研究生

加强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改革研究,推进案例教学在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运用,提高教育硕士研究生研究能力,保障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体校内外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全体教育硕士研究生中,征集有关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与学习方面的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研究报告等系列研究成果,编辑出版《教育硕士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第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本次征集论文选题要求针对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与学习过程中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论文形式可以是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和研究报告等。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将优先录用。

二、选题范围

本次征集论文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

1. 案例教学,案例资源开发(案例库构建,案例教材编写);

2. 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

3. 中小学特色课程建设;

4. 中小学活动课程设计与实施;

5. 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

6. 中小学现代化管理;

7. 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习与指导;

8. 教育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与基地建设。

    三、撰写要求

1.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先进教育教学理论去观照现实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解决途径。要求重点突出,富于创新,科学论证。

2.论文格式要求按学术论文规范(见《教育研究》学术期刊论文)撰写

文章标识要规范文章题目下面是“作者”,多名“作者”中间间隔2个字符。文章首页页下注明“基金项目”(什么单位的什么项目及项目编号)、“作者简介”:姓名,单位,学位、职称或职务与硕导等身份,研究方向(括号内注明城市与邮编);多名作者连续注明。

题目用“小三号宋体加粗”;作者及单位用“小四号宋体”;摘要及关键词用“五号宋体”;首页“基金项目”及“作者简介”用“小五号宋体”;正文用“四号宋体”,文中一级标题要加粗。正文行间距用“固定行距21-23”。

文中引文务必要注明具体出处,且全部采用“尾注”的方式,但一定要按照规范注明相关信息直至页码。文中未注明引文的不得作为参考文献列出。

文章作者不能超过3名。老师与学生共同署名的,老师须为学生的校内或校外导师。每篇论文5000字左右。论文经评审录用后由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

四、论文征集对象及要求

1.校内外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任课教师须每人撰写一篇论文。

2.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教师

3.全体教育硕士研究生。

有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教学学院要认真组织本次论文征集工作,论文撰写数量与质量将纳入2015年年度考核指标。

五、论文征集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论文征集截止时间为201511月30日。

联系方式:

电邮:yanjiusheng@hgnu.edu.cn 

电话:0713-8835272

联系人:罗婧

 

                                                        研究生处

                                                      201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