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8浏览次数:688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领域及全体教育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保证期末教学工作的良好秩序,现将本学期教育硕士研究生期末教学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安排
期末考试的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7月3日。由于本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程以课程论文的形式考试,所以研究生处不作统一安排。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监考老师由各任课教师所在学院安排。
各领域须填写《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请各领域认真核对《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一览表》中的考试科目,如有遗漏,请及时反馈给研究生处,并于6月24日之前将电子版及纸质加盖公章材料送交研究生处。
1.考试命题工作
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由任课老师承担。
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应命制一套试题及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试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命制格式参见附件2、3)。请各领域于6月24日前将试卷电子版收齐并送交研究生处。
由于研究生处还要统一印制试卷,请各领域务必于6月24日前将试卷电子版收齐并送交研究生处。
考核方式为课程论文的课程,学生可以自行下载《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论文答题本》(见附件4)。按要求书写课程论文并打印后,连同课程论文一并交给任课老师评分及登记成绩,任课老师须填写《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见附件5)。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学生可自行下载《教育硕士考查课答题本》(见附件6),并将试题复制到答题本中的相应位置。按要求答题并打印后,连同答题本一并交给任课老师评分及登记成绩。《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论文答题本》和《教育硕士考查课答题本》统一用A4的纸双面打印。
专业课考试试卷由研究生处统一印制。
2.期末成绩评定要求
期末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占期末总评成绩的80%)和平时成绩(占期末总评成绩的20%)组成。
(1)期末考试成绩:包括理论考试部分(占期末考试成绩的50%)和实践部分(占期末考试成绩的50%)。课例分析、微格教学等实践课程,考试成绩即实践成绩,理论考试成绩一栏可空着不填。
(2)平时成绩:包括学生的上课出勤情况和课堂表现情况。
3.加强考试纪律教育
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请教学学院加强对研究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防止各类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对考试中出现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严格按照《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4.试卷及成绩管理
考试结束后,阅卷老师应抓紧时间评卷,并将考试成绩填入《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见附件5),并将登记表、研究生考试试题、答题本(含课程论文)以及试卷分析表于7月8日之前交给各单位教学秘书,再由教学秘书于7月9日送交研究生处存档。
二、下学期课表的安排
请各研究生培养领域按照《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2014年版)的要求,安排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的授课教师、上课地点、上课时间等相关事宜(应开设具体课程名称详见附件7《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各学院应上报课程一览表》)。请各领域根据本领域开课情况认真核对表中的科目,如有遗漏,请及时反馈给研究生处。请教科院先安排好2015级教育硕士研究生公共课的时间,并于6月24日之前将电子版附件7报送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