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领域:
为加强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黄冈师范学院硕士生导师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处决定开展第二批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域(9个)中,于2012年5月、2013年5月选聘的校内导师(共计25人),以及2013年5月选聘的校外导师(共计20人),均应参加本次考核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 所有参加本次考核工作的导师须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表》(见附件2),并于4月10日之前将《考核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送交所属领域教学办公室,由各领域收齐后于4月13日统一送交研究生处501办公室。
2.支撑材料主要包括:
(1)教科研项目经费证明。
须提供项目立项及经费下达文件。横向项目经费需要有合同以及经费到账证明,合同中须有明确的经费额度和参与人排名。以上材料仅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经学院审核,加盖学院公章。
(2)教科研成果证明。学术论文需要复印件及检索证明,具体包括当期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并标示出期刊的类别、作者的姓名等关键信息。
(3)所涉学术论文刊物级别主要依据《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2014年版)和《黄冈师范学院权威期刊目录一览表》进行认定。不在上述目录中的论文须出具检索证明。
近三年教科研成果及项目须与教育硕士管理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相关。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导师考核旨在调查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整体水平,为进一步完善导师考核办法做准备。请各领域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
2.本次考核结果将与新一轮选聘教育硕士导师挂钩。
3.无故不参加本次导师考核者,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取消其下次申请选聘研究生导师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罗婧
联系电话:0713-8835272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