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政策解读
一、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政策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基本原则是: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激励优秀研究生学习和科研创新。
二、为什么要改革研究生收费制度?
答:我国普通高校各类本专科学生已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实行了收费制度,研究生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应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从国际经验看,对研究生收取学费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不健全,既不利于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建立,也阻碍了研究生奖助政策的完善,不利于激励研究生珍惜机会潜心学习、促进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为此,《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按照这一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三、研究生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意见》规定: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原则上硕士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据此,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具体收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确定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研究生收费标准。
四、实行研究生全面收费制度,是否增加了学生经济负担?
答:不会增加。推动收费与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