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黄冈师范学院“黄冈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站”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18浏览次数:636

 

关于2014年黄冈师范学院“黄冈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站”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研究生工作站设站单位、研究生工作站导师、教育硕士研究生:

2014年黄冈师范学院“黄冈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站”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组评审,学校审定,现批准“黄梅育才实验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等15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项目予以立项(具体立项情况见附件)。

项目应在自立项之日起十个月内完成,届时未完成者,经本人申请、研究生处审核批准可延迟三个月。每项项目经费为3000元,一次性拨付,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据实报销。项目经费由工作站导师负责使用与管理,研究生负责报账。

项目结题有以下三种形式:

1.公开发表论文

在省级及以上教育类期刊以独撰或第一作者身份(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时,第二作者须为工作站导师)公开发表一篇教科研论文。论文须注明“黄冈师范学院‘黄冈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站’项目‘XXX(项目名称),XXX(项目编号)’的研究成果”,并以黄冈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结题时,要求申请人提供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论文录用通知者视为公开发表,但需提供录稿通知书原件,并于论文见刊后立即补交原件。

2.调研报告或咨询报告

报告须被有关部门采纳。项目结题时,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采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获奖证书

该项目研究成果获得了市级及以上奖励。项目结题时,应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请已获批准立项的项目申请人,自通知之日起在工作站导师的指导下,在工作站设站单位深入开展实践研究活动,按时完成任务。请各研究生工作站设站单位及工作站导师给予进站研究生必要的条件支持,加强项目指导与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黄冈师范学院“黄冈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站”项目立项情况一览表》

 

               研究生处

                201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