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28浏览次数:854

 

关于开展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领域:
为加强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黄冈师范学院硕士生导师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处决定开展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域(9个)中,于20111月选聘的校内导师以及20125月选聘的校外导师,均应参加本次考核工作。
二、具体要求
1. 所有参加本次考核工作的导师须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表》(见附件),并于1212日之前将《考核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送交所属领域教学办公室,由各领域收齐后与1215日统一送交研究生处501办公室。
2. 支撑材料主要包括:
1)教科研项目经费证明。
须提供项目立项及经费下达文件。横向项目经费需要有合同以及经费到账证明,合同中须有明确的经费额度和参与人排名。以上材料仅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经学院审核,加盖学院公章。
2)教科研成果证明。学术论文需要复印件及检索证明,具体包括当期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并标示出期刊的类别、作者的姓名等关键信息。
3)所涉学术论文刊物级别主要依据《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2014年版)和《黄冈师范学院权威期刊目录一览表》进行认定。不在上述目录中的论文须出具检索证明。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本次导师考核旨在调查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整体水平,为进一步完善导师考核办法做好准备。请各领域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
2. 本次考核结果将与下一次选聘教育硕士导师挂钩。
3. 无故不参加本次导师考核者,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取消其下次申请选聘研究生导师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罗婧
联系电话:0713-8835272
 
 
 
研究生处
201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