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
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方案
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部分,是实现培养目标,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应当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为此,必须强化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过程中的实践环节。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我校2013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本学期应完成影子培养的实践环节,2014级教育硕士研究生应完成教育见习的实践环节。为保证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确保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特对本学期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2013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方案
2013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本学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主要以向校外指导老师学习的“影子培养”模式为主,具体方案如下:
1.教育教学实践时间
第13周(2014年12月1日)—第20周(2015年1月23日)。
原则上,“影子培养”应安排在我校研究生高端实习实践基地进行,各领域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影子培养”的地点,但“影子培养”的指导教师须是我校选聘的兼职硕导。
2.教育教学实践的内容
在校外导师的具体指导下,参与实践学校教育教学案例分析及参与有关会议讨论。跟随校外导师,观察、记录其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方法、工作艺术、工作状态与效果,学习其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态度与职业精神,协助其做好日常教学与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工作。
具体活动形式为:
(1)教育管理领域研究生应在校外导师的指导下在实践学校完成2节课的“试教任务”,并录像(实践学校没有录像条件的,可以用拍照代替);组织策划班级活动4次,并拍照;参与4次教研活动,具体包括相关课程教研组或年级组的学习、培训、专题研讨、集体备课、课例研讨、课题研究、试卷及试题分析、基本功练习等;
(2)其他领域研究生应在校外导师的指导下完成4节课的“试教任务”,并录像(实践学校没有录像条件的,可以用拍照代替);组织策划班级活动2次,并拍照;参与4次教研活动,具体包括相关课程教研组或年级组的学习、培训、专题研讨、集体备课、课例研讨、课题研究、试卷及试题分析、基本功练习等。
3.教育教学实践的要求
(1)各领域应为研究生安排适合学生自身特点的校外导师,指导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的全过程。
(2)研究生在教育教学实践期间,应认真完成实践任务,积极与校内及校外导师进行沟通,汇报实践过程中的工作情况。
(3)实践期满后,研究生应提交影子培养手册及“试教”录像(拍照)光盘。
二、2014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方案
2014级教育硕士研究生在本学期应完成教育见习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1.教育见习时间
第11周(2014年11月17日)—第12周(2014年11月28日)。
原则上,教育见习应安排在黄州城内中小学(含幼儿园),也可安排在我校研究生高端实习实践基地,各领域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育见习的地点。
2.教育见习工作的内容
教育见习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对理论课程学习内容的强化与理解,将理论课程内容与中学教育教学实际相结合,根据理论课
(2)积极参与见习学校组织的听课活动、教研活动,学习教学方法、积累教学经验。
(3)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环境,了解中学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
具体活动形式为:
(1)听课:研究生应跟班听课,重点听观摩课、示范课,参与、观摩教学技能比赛等活动。见习期间,要求听课12节;
(2)教研活动:研究生应参与到相关课程教研组或年级组的学习、培训、专题研讨、集体备课、课例研讨、课题研究、试卷及试题分析、基本功练习等教研活动中去,见习期间,要求参加教研活动2次。
(3)管理见习工作:观摩、协助班主任完成班级管理工作。要求完成管理见习工作记录2次。
3.教育见习工作的要求
(1)每位理论课
(2)教育见习必须在见习学校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见习学校须为每位研究生安排经验丰富的指导老师,指导学生的全部见习工作。
(3)见习期满后每位研究生须提交教育见习手册。
三、教育教学实践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教育硕士各学位领域应成立教育教学实践工作小组,由教学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领域负责人和校内指导老师为成员,负责具体联络、组织和管理工作,同时应安排一名老师专门负责本领域的教育教学实践管理工作。
2.各学位领域应根据本领域实际,制定详细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方案(每个领域应安排一名见习带队老师,负责2014级研究生的教育见习工作)。
教育教学实践方案中应包括教育教学实践工作小组成员、2013级研究生实习实践的学校、实践具体内容和要求、以及每位研究生的校内、校外导师情况等;2014级研究生的见习学校、见习具体内容和要求、见
3.教育见习及影子培养实习实践工作结束后,各学位领域应认真总结,并撰写本领域的教育教学实践总结。
四、教育教学实践的经费管理
研究生的见习补助为10元/天。见
五、其他
请各领域将教育教学实践的相关材料按照如下要求交至研究生处:
1.各领域应尽快制定教育教学实践具体实施方案,并在
2.在实践活动结束以后,应收齐教育见习手册和影子培养手册,同时认真总结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经验和不足,撰写教育教学实践总结,在1月30日之前将手册(包括2013级研究生“试教”录像(拍照)光盘)和由各领域撰写的实践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