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学院:
根据相关合作协议,华中农业大学现同意接受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其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具体条件和程序见《华中农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华中农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及《华中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3)。请各学院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认真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4),并在表格相关位置签署意见,然后将完整的申请表和支撑材料于2014年9月30日集中送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校内各教学学院:
根据相关合作协议,华中农业大学现同意接受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其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具体条件和程序见《华中农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华中农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及《华中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3)。请各学院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认真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4),并在表格相关位置签署意见,然后将完整的申请表和支撑材料于2014年9月30日集中送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