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教育硕士研究生
教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领域: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与监控,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处将组织进行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教育硕士研究生教学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检查形式与时间
此次检查形式分为领域自查和研究生处检查,时间均为:2014年4月28日—5月9日(第11周—第12周)。
二、领域自查内容
1.各领域应将对教学秩序及管理方面的检查纳入到常规工作中。对于教师误课、迟到、随意调课、停课、提前下课,课堂教学秩序,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等情况,在自查期内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在平时要进行抽查。每周都要填写《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教育硕士研究生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记录表》(样表见附件1)。
2.各领域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工作。鼓励教师间相互听课,尤其是听取新开课程和年轻教师的课程,并填写《教育硕士研究生教学听课记录表》(样表见附件2),每位任课老师每学期听课应不少于4课时。
3.各领域应收齐和整理好以下三种教学材料:
(1)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完整的《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授课教案》(样表见附件3)电子版及教学课件PPT电子版;
(2)本学期第4周至第12周《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教育硕士研究生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记录表》;
(3)《教育硕士研究生教学听课记录表》。
三、研究生处检查
1.研究生处以抽查的形式对各领域开设的专业基础课进行随机检查。原则上,对各领域开设的课程抽查2-3门。
2.研究生处将组织人员前往各领域检查相关教学材料(即上述三种教学材料)。检查时间安排如下: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 文学院 |
| 数理学院 |
| 外国语学院 |
5月13日上午10:50—11:20 | 生命科学学院 |
| 政法学院 |
| 音乐学院 |
| 美术学院 |
四、相关要求
1.各领域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自查,不仅检查任课教师的到课情况,更要重视和管理好研究生的出勤情况,查找问题并及时解决。
2.各领域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在研究生处检查之前将本领域课程变动情况上报研究生处。如上课时间、地点变更等。
五、结果处理
教学检查结束后,研究生处会将本次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在《研究生处工作通讯》上进行通报。
研究生处
附件1:《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教育硕士研究生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记录表》
附件2:《教育硕士研究生教学听课记录表》
附件3:《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授课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