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领域:
根据学校关于暑期有关工作精神,2013年暑期原则上不批准学生留校(含研究生),如果特殊原因要求留校,需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请申请人填写《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暑期留校审批表》,详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本审批表需正反打印,一式四份,学生本人,各培养领域,研究生处,学工部各留存一份。
第二步: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
第三部:培养领域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
第四步:报研究生处备案。
特别说明: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留校安全协议》中各项规定。
请于7月3日将《黄冈师范学院2013年研究生暑期留校统计表》(附件2)和《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暑期留校申请审批表》(附件1)报研究生处。
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党总支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