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基本要求
1、切实发挥复试作用,严格复试资格要求,做好复试工作,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2、学校招生主要根据第一志愿优先原则、高分原则、诚信原则、综合学习背景原则等确定复试对象。其中所谓诚信原则就是要充分考虑考生到我校求学的真实意愿和决心,确保招生计划的落实;所谓综合学习背景原则就是适当考虑考生原来毕业的学校、考生的综合素质等情况。
3、我校2013年全部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由教育部确定,计划下达到学校后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生源实际情况分配到相关专业学位领域。2013年我校的招生专业领域为: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美术、学科教学·音乐、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思政等。
4、各领域必须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小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1人为秘书,组长由专业学位领域负责人或院长担任),每人负责一个方面的测试考评工作并打分,填写相关表格并签字盖章。
二、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在复试前必须接受报考资格审查,交验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二代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时出示学生证,待新生报到入学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等,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心理测试。
3、以大专学历报考的考生,以及在读成人应届本科生,复试时需按照同等学力考生的有关规定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2013年研究生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三个部分。笔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面试由各专业学位领域组织,研究生处和校纪委派人参加。
1、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各相关领域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各专业领域笔试科目名称详见附件1。
2、心理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
计算机测试,时间40分钟,总分100分。
3、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50%)
面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职业实践能力测试等3个部分,总分100分。其中:
综合素质测试:40分,主要是对考生的语言表达、仪表形象、反应能力、才艺特长等方面进行测试;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主要是对考生基本的英语听力、口语进行测试;
职业实践能力测试:30分,主要是测试考生已有的或潜在的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或管理实践活动的能力及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考核方式由各领域确定。
4、对于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必须加试(笔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课程①教育学,加试课程②由各专业领域确定。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满分200分,其中单科考试成绩不得少于50分,总分不得少于120分,否则不予录取。
四、复试日程安排
1、复试时间定于
2、具体复试时间安排:
五、初试、复试成绩计算
根据教育部教学【2012】9号文件《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鄂高考【2012】57号文件《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2013年研究生招生加大复试权重,考生录取最后总成绩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初试60%+复试40%合成,各领域最后按分数排序,择优录取。
六、复试、录取结果的公示、监督与复议
1、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和录取结果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2、校纪委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3、对复试名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名单、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校纪委投诉和申诉。校纪委应在接到考生投诉、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4、校纪委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处
附件1: 黄冈师范学院2013年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
专业领域名称 | 笔试科目名称 | 参考教材及出版社 | 备注 |
教育管理 | 学校管理学 | 不指定。 | |
学科教学(语文) | 专业综合测试 | 内容:现代汉语(30%)+文学作品分析(40%)+作文(30%) | |
学科教学(数学) | 数学教育专业综合测试 | 包括初等数学、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和数学学科教学论等 | |
学科教学(英语) | 基础英语 | 不指定。 | |
学科教学(生物) | 生物学综合 | 不指定。 | |
学科教学(音乐) | 和声 | 参考书:斯波索宾-《和声学》 | |
学科教学(美术) | 艺术学概论 | 《艺术学概论》彭吉象 编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 |
现代教育技术 | 计算机基础 | 不指定。 |
|
学科教学(思政) |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 | 教材: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郑永廷主编,1999年6月第一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