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申报黄冈师范学院立项硕士点建设学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29浏览次数:1505

学校各单位、研究中心(所):

    我校2006年批准的14个省级在建硕士点学科均为二级学科,随着硕士点授权学科变化(必须为一级学科)及学科建设形势的发展,我校原来确定的硕士点学科已落后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为了更好地适应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我校立项硕士点建设步伐,提高我校学科建设的整体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今年在全校有关科研单位开展“十二五”期间硕士点学科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的原则

    学位点立项建设是指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和可能,经过专家论证,优选部分学科作为拟增列博士或硕士学位点进行立项,通过一段时间对立项的学位点集中进行建设,以加快提升拟增列学位点的实力和竞争力,为学位点的申报增列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学位点立项建设是一条加强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的有效途径。学位点立项工作应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按需立项的原则。各单位在组织申报立项的学位点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的需要,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按需要来组织申报。

    2、坚持学科创新的原则。要按照学科创新的要求,大力推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发展,努力培育一批创新学科,为培养创新人才奠定坚实的学科基础。

    3、坚持择优原则。本次计划立项建设的学科原则上不超过12个,所申报的学科必需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发展前景,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具有一定的优势与特色。

    二、立项的条件

    1、除艺术类外,其它学科均以一级学科申报,鼓励跨专业、跨单位整合申报,各申报学科成员、成果等不得重复;

    2、须有4-6个有特色的研究方向;

    3、2010年以前确定的立项建设硕士点学科必需全部按照一级学科整合并重新参加申报;

    4、符合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和申硕规划,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发展潜力,学科发展有较好的前景;

    5、申报硕士点立项建设的学科原则上应是正在建设的重点学科(包括省级重点建设的一级学科)。

    三、立项硕士点建设学科计划指标

    1、重点立项建设的硕士点学科6个;

    2、一般立项建设的硕士点学科6个。

    四、立项程序

    1、各学科点申报。各学科点要根据现有的基本条件和本单位的中长期学科建设规划,认真组织申报,并如实填写黄冈师范学院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立项建设申报表(见附件1,研究生处网上下载),每个点1式10份,连同相应的数据库汇总表(见附件2,研究生处网上下载)1式10份,于4月16日以前报送到学科建设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专家论证。根据申报情况,结合我校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由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立项建设的学位点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时各申报点除提供申报表外,还需准备7分钟的多媒体汇报材料。

    3、审定公布。学校将结合专家的意见,审定立项的拟增列硕士一级学科点名单予以公布,并安排建设经费。

    五、工作要求

    学位点立项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增强学科实力,提高学位授权审核质量。各单位、各学科点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尤其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防止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学位点立项和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黄冈师范学院硕士点立项建设申报表.doc

            2、黄冈师范学院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立项建设数据表.doc

                                                                     2010年2月10日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