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教研司〔2008〕8号
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2009年,教育部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2009年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资助范围包括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等十一大类项目(详见附件1),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二、基本要求
1、申报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以有研究生院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主,适当考虑其他“211工程”高校;同时,支持和资助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开展本地区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2、承担并完成2008年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
目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将2008年项目实施情况报告作为申请书附件一并提交。
三、申报安排
1、请申报单位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上下载《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并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
2、请申报单位于2008年11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寄(送)至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文理医学科处(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hurui@moe.edu.cn。
3、联系人及电话:朱 瑞 010-66097847
陆 敏 010-66096528
唐继卫 010-66097896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二ОО八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