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2018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04浏览次数:741

 

江陵县2018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推动江陵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江陵县委、县政府决定2018年面向社会引进30名高层次专业技术

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重点

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含往届、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高校本科

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

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按照

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江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不纳入引进范围。

(三)岗位及专业要求

见附表《江陵县2018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

此次人才引进免笔试环节,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形式确定。

(二)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报名人员可登录荆州市人事考试网、江陵县党建网、江陵县政府门户网、江陵县人社局官网查询。

  2.报名。报名时间从2018年4月25日9:00起至5月31日17:30截止。报名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发送邮件和登陆荆州市人事考试网三种

方式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表)。现场报名地址为江陵县政府办公楼501室(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128号),发送邮件地址

jlxwrcb@163.com。登陆荆州市人事考试网(www.jzrsks.cn)报名(5月17日-5月31开通报名入口),直接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

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0-20KB,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

  每个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如报名人员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由江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结果及时反馈报名人员。报名人员

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关性根据岗位实际需求予以界定。专业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根据报名人员所学专业的相似程度,

确定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复审在考察阶段进行。

  资格初审并经报名调剂后,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特别

紧缺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足的,经研究后可以等额进入面试。

  4.面试。6月中旬左右进行。采取适当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业务理论知识、专业水平及履职能力等方面的测评。具体时

间地点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免面试,直接进入考察,不占用考察人选名额。

  5.人岗相适分析。人岗相适分析的内容包括学历(学校)、政治表现、奖惩情况、专业经历、岗位需求等方面。

  6.考察。实行差额考察。经过面试、人岗相适分析后,根据两项综合排名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生面试成绩须在80分以

上,方可列为考察人选。面试后,没有差额考察人选的,经研究后可实行等额考察。

  考察采取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入围人选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进

行全面考核。

  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考察的人员须准备《江陵县2018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教育部学

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一式两份),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

证书(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交考察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视具体情况,经研究后可进行递补。

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岗相适、考察各占一定比例分值。

博士研究生单独考察,单独计分。因引进博士研究生需要增加聘用名额的,由江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7.体检。实行等额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时,经研究后,可按综

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8.公示及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并核实考生确有不宜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拟聘用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到,或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取消

聘用资格。

  9.调剂。在资格审查、面试、人岗相适分析、考察及聘用等环节,都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剂。

  三、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事业单位编制及转正定级手续。按照干部任用的相关规定,学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9级岗位待

遇,硕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岗位待遇,博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岗位待遇,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的博士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

相关任职条件规定的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6级岗位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引进人才在最低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另行发放安家补助和人才津贴。

安家补助。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安家补助,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重点高校本科生给予

5万元安家补助,分五年发放完毕。在江陵购买住房的,按《关于实施“我选湖北·圆梦江陵”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江陵就业创业的意

见》补助(实际在江陵工作3年以上且在江陵购买住房,博士由财政一次性补助5万元,硕士一次性补助2万元)。暂无自有住房的,

按照《江陵县金鹤人才公寓租住管理实施办法》执行,3年内公寓租金由县财政补助。

        人才津贴。博士研究生按每年2万元,硕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每年1万元,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按每年6000元

放人才津,共发放五年。

     (三)引进人才原则上在我县最低服务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四)引进人才家属需要随迁就业的,可根据其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按照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协助

解决其配偶随迁就业问题。其子女上学,由教育部门按照优先照顾、就近择优的原则予以安排。

     (五)开通引进人才绿色通道。40岁以下拥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县外在编在岗人才,经考核合格后,直接办理聘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政策咨询。涉及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招录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政策咨询的,可与江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联系,电话:0716-4737413,18171828518

     (二)信息发布。资格审查、面试、人岗相适分析、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江陵县党建网、江陵县

政府门户网、江陵县人社局官网向社会及时公告。

     (三)注意事项。1.考生在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招聘机关。2.考生要主动关注江陵县党建网、江陵县

政府门户网、江陵县人社局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避免贻误。3.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应及时按规定报到,如有特殊情况的需提前

说明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无故恶意放弃的拟引进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以后不得报名参加江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考。

        未尽事宜由江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附:1.《江陵县2018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

         2.《江陵县2018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江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