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28浏览次数:467

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7年优秀研究生评选表彰工作,依据《研究生手册》中《黄冈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相关

规定,对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进行优秀研究生评选。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2016级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1.三好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

  3.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三、评选步骤

(一)三好研究生评选:

1.对照评选条件,个人提出申请;

2.导师签署意见;

3.各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推荐名单;

4.由学校评审委员会专家小组集中审定通过;

5.报学校审批;

6.公示。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

1. 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个人提出申请。

2.全体2016级研究生集中评选推荐出人选。

3.由学校评审委员会专家小组集中审定通过。

4.报学校审批;

5.公示。

四、评选名额及条件

(一)评选名额

1.三好研究生,各专业领域以学院为单位,每个招生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评选出1名三好研究生,并将名单和表格及评审

材料交到研究生处。由学校评审委员会专家小组审定通过。共评选出8名三好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占全部研究生干部总数的20%,评选2名优秀研究生干部,由全体2016级研究生集中推选。

3.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占全部研究生总数的5%,评选出3名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由全体2016级研究生集中推选。

(二)具体评选条件见《黄冈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相关条款。

五、评比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8年1月5日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初评出三好研究生推荐人选,并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

报研究生处,1月10日前研究生处将参照《黄冈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集中评审。请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活

动积极分子申请人于2018年1月4日前将申请表格直接交到研究生处505办公室,在1月10日前研究生处组织完成评选。

 

附件

1、黄冈师范学院“三好研究生”推荐审批表

2、黄冈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3、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请表

 

                                                              研究生处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