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04浏览次数:1045

 

各教学学院及全体教育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保证期末教学工作的良好秩序,现将本学期教育硕士研究生期末教学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在第19周(201419日—10日),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公共课及专业课考试试卷由研究生处统一印制。

1、         考试命题工作

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由任课老师承担,每门考试课程应同时命制结构完全相同的A卷和B卷两套试题及参考答案(试题及参考答案命制格式参见附件12)。任课老师需将试卷用16K纸打印并在每张试卷背面签名,然后将试卷及参考答案分装两个信封,并在信封封口处签名。最后,将试卷及试卷电子版于第16周(1220日前)交至研究生处。

另外,由于英语、政治理论和课程与教学论这两门课分别由两位任课老师授课,考试试题由两位任课老师分别命制,各出50分的试题。

考核方式为课程论文的课程,学生可以自行下载《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论文答题本》(附件3)。按要求书写课程论文并打印后,到研究生处领取成绩登记表,连同课程论文一并交给任课老师评分及登记成绩。

2、考试时间(见附件4

公共课考试结束后,各任课老师到研究生处领取试卷进行评卷工作。

3、期末成绩评定要求

期末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占期末总评成绩的80%)和平时成绩(占期末总评成绩的20%)组成。

1)期末考试成绩:包括理论考试部分(占期末考试成绩的50%)和实践部分(占期末考试成绩的50%)。理论考试成绩是指期末考试卷面的成绩,实践成绩是老师依据学生在见习、调研期间,完成任课老师布置的思考题的情况给出的成绩。

微格教学、课例分析这一类实践课程,考试成绩即实践成绩,理论考试成绩一栏可空着不填。

2)平时成绩:包括学生的上课出勤情况和课堂表现情况。

4、加强考试纪律教育

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请教学学院加强对研究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防止各类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对考试中出现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坚决按照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5、试卷及成绩管理

考试结束后,任课老师应抓紧时间评卷,并将考试成绩填入《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并将登记表、研究生考试试题、答题本(含课程论文)以及试卷分析表于考试后一周内交研究生处存档。

二、下学期开课及课表的安排

请各教学学院按照《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以及《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的要求,安排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的授课教师、上课教室以及上课时间(见附件5),并于122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公共课(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的上课时间及地点为:周二1-3节,主教楼319教室。请各教学学院在安排专业课课程时注意避开公共课时间。

三、关于新学期开学

根据校历安排,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报到时间为201421617日,正式上课时间为218日。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开学第一周,研究生处将组织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查课。

 

 

研究生处

2013124

 

点击下载:附件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