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20浏览次数:690

各研究生培养领域:

      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和鼓励广大研究生融入社会、投身实践,增强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提高研究生的社会竞争力,黄冈师范学院决定2013年暑期开展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吴定雪

成员:胡立新  居继清  余健明  李国庆  段友芳   

      金卫斌  林永希

二、活动主题

了解基础教育现状  提升社会实践能力  创新教育培养机制

三、活动内容

     根据我校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特点,赴我校教育实习实践基地,结合学生学位论文选题方向,开展基础教育教学规律研究,课堂教育教学组织,中小学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探索等实践活动。与基地共同探讨教育专业学位硕士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生教育培养新机制,制定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丰富和完善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等。

四、组织形式

    各培养领域必须结合本领域的专业特色或联合其他领域、专业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各实践小分队原则上应配有1名以上指导教师,指导老师需随队并给予深入指导,对实践内容、方法以及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等进行指导。

五、时间安排

1、方案制定(621-73日)

各培养领域积极动员、组织在校研究生参与到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来,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要紧扣主题,集思广益,发挥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指导老师对活动方案进行总体把关,注意完善安全预案,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各培养领域于73日前将《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备案表》(附件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和《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承诺书》(附件2)一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2、活动实施(7月—8月,时间20天左右)

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指导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开展好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对社会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富有成效的做法注意总结、宣传,并积极与新闻单位联系,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大对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力度。在活动实施中需时刻关注参与实践活动教师和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在活动实施结束前,请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附件3),与总结材料一起报研究生处。

3、总结表彰(9月中旬)

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培养领域要及时总结,对在暑期社会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要给予充分肯定,通过召开座谈、展览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和效果,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各学科领域需认真撰写《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总结报告》,填写《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报告表》(附件4),于秋季开学初及时报研究生处。学校将在9月中旬根据各学科领域总结材料评选出一批校级先进个人、优秀团队和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实践调查总结报告不得少于3000字。

六、工作要求

  1、各培养领域要做到五有:有方案、有记载、有调查实践报告、有总结反思、有教师评语。

2、各培养领域应提高对研究生暑期社会实际活动的认识,广泛动员、认真安排,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积极性、主动性。

3、各实践队要充分做好实践前期准备工作,科学策划、尊重地方、敏锐观察、灵活调整,坚持安全第一,确保出精品成果。

4、各培养领域要加强指导,力求实践活动取得实效,避免走过场、装样子等现象;同时要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建立信息反馈机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顺利完成实践任务。

 

 

 

附件:

附件1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备案表

附件2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承诺书

附件3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

附件4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报告表

 

联系人:吕建强    联系电话:0713-8835189

 

 

 

 

 

 

 

 

 

 

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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