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21浏览次数:1273

各教学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落实2012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2]39号)文件要求,根据湖北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要求,为推进我校研究生学风建设,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王兆国、刘延东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宣讲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宣讲教育作为推动科技事业健康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宣讲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的科研诚信意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全面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早日实现学术的大繁荣与大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校决定成立以彭锦副校长为组长,研究生处牵头的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包括指导宣讲教育活动的宣传工作;落实宣讲教育活动的资金和条件保障;对各教学学院的多种多样的宣讲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和督查。

三、工作目标

本次活动主要是以科学精神、科学道德、科研伦理和科研规范为宣讲内容,按照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好普遍性的宣讲教育工作。将宣讲教育覆盖全体研究生,并逐步覆盖研究生导师。将宣讲教育作为研究生培养环节纳入常态工作,结合研究生教育的常规工作,逐步建立起富有成效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任务

通过在师生中开展宣讲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刻苦钻研、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学术精神,积极营造求真务实、潜心研究、诚信严谨的学术风气;引导师生确立严谨治学的品格,坚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尊严,掌握学术研究工作的规范,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本次宣讲教育活动时间为2012912日至10月底,111日至10日进行总结和交流。宣讲教育具体工作包括:

1、学校统一组织集中宣讲教育活动

以新生入学教育为契机,聘请校内外知名教授和专家,在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中举办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

购买、印制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相关读本和学习资料,由研究生处向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发放,组织学生自学和集中学习。同时,充分发挥研究生会的作用,引导研究生自发地组织以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为主题的学习讨论、发起倡议、诚信宣誓、主题班会和学术沙龙等活动。

2、各教学学院自行组织宣讲教育活动

各教学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教育和学习活动;要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宣讲方案和活动计划。其中应至少举办一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专题宣讲教育报告会,将宣讲教育活动覆盖到每一名研究生。

各教学学院要组织研究生导师与指导的研究生开展一次科学道德与学风教育的主题谈话、谈心活动;要对导师作出要求,并认真安排落实好师生主题交流活动。应针对不同年级的研究生的特点,开展不同主题的谈话、谈心活动。如研一学生刚入学,面临选择导师的问题,研二(联合培养)学生面临开题的问题,研三(联合培养)学生面临撰写学位论文、就业等问题。

3、营造氛围、做好宣讲教育宣传工作

各教学学院在开展每一项宣讲教育活动后,都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开设“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专栏,进一步营造氛围,扩大宣讲教育影响力和工作成效。

五、有关要求

1、请各教学学院根据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落实2012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谋划,认真做好工作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并于930日之前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处。

2、请各教学学院需在十月中旬举办一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专题宣讲教育报告会,并在报告会举办前一周将举办时间和地点报送至研究生处。

3、各教学学院自行组织宣讲教育活动后,要认真撰写总结材料,并于1026日之前报送至研究生处,具体包括:

1)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图片、影像、报告讲稿、报告演示文稿(PPT)以及工作总结。

2)教学学院宣讲教育活动反馈表。

4、各教学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研究生导师与指导的研究生主题谈话、谈心活动,活动必须涉及每一位研究生。同时,需填写《教学学院谈心活动反馈表》,并于1026日之前报送至研究生处。

5、各教学学院要重视相关活动的资料存档工作,要把宣讲教育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各项宣讲教育活动的文字材料、影像材料以及工作总结等进行认真全面的整理和汇总,并编目存档以备查阅和推进今后的宣讲教育工作。

6、各教学学院领导要亲自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有效的宣传教育模式,逐渐形成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的长效机制,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教育有机融入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并贯穿于研究生教育的整个培养过程。

联系人:罗婧

联系电话:0713-8835272

电子邮箱:3951307@qq.com

附:

1关于落实2012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通知.doc

2教学学院宣讲教育活动反馈表.xls

3教学学院谈心活动反馈表.xls

                                          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