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申报黄冈师范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29浏览次数:991

学校各单位、研究中心(所):

    学科建设是高校各项建设工作的龙头,是高校一项长期性、根本性的建设任务,是搞好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基础,是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我校原有的重点学科(包括扶植学科)均为二级学科,且学科间资源重复严重、关系不畅、研究方向特色不够鲜明。随着国家博士、硕士点授权学科变化(必须为一级学科)以及学科建设形势的发展,我校原来申报的学科已落后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为了提高我校学科建设的整体水平、加快我校学科建设步伐,经学校研究决定今年3月份在全校有关科研单位开展“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学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重点学科建设应是在学校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和可能,经过专家论证,优选部分学科作为黄冈师范学院重点建设的学科,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建设,以加快提升拟增列学位点的实力和竞争力,为学校将来的学位点的申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本次申报工作应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单位在组织申报重点立项建设的学科时,一定要结合自身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的需要,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按需要来组织申报。

    2、坚持学科创新的原则。要按照学科创新的要求,大力推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发展,努力培育一批创新学科,为培养创新人才奠定坚实的学科基础。

    3、坚持择优原则。本次计划申报建设的学科原则上不超过15个,所申报的学科必需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发展前景,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具有一定的优势与特色。

    二、申报的条件

    1、除艺术类学科可以以二级学科申报外,其它学科必须以一级学科申报,鼓励跨专业、跨单位整合申报,各申报学科成员、成果等不得重复;

    2、须有4-6个有特色的学科研究方向;

    3、2010年以前确定的各级各类学科(除省级重点学科外)必需全部按照一级学科整合并重新参加申报;2010年1月已申报的省级重点建设的特色学科不参加申报,直接立为省级重点学科或校级重点学科。

    4、符合学校学科建设规划,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发展潜力,学科发展有较好的前景,学术气氛浓厚,学术交流活跃;

    5、有在本学科学术造诣高、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有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6、已形成有一定影响的学术特色,取得了一定数量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目前承担着具有一定数量的级别较高的研究项目;

    7、申报重点建设的特色学科,其特色必须鲜明。

    三、申报计划指标

    本次申报建设的学科主要包括:

    1、校级重点学科5个;

    2、校级重点建设的特色学科3个;

    3、校级扶植学科7个

    在所有申报重点学科中按照得票多少,取前5名为校级重点学科,在所有申报校级重点建设的特色学科中按照得票多少,取前3名为校级重点建设的特色学科,其余学科按照得票多少确定为校级扶植学科,计划额满为止。

    四、申报程序

    1、各单位或联合单位申报。各申报学科点要根据现有的基本条件和本单位的中长期学科建设规划,认真组织申报,并如实填写黄冈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申报表(见附件1),1式10份,连同相应的数据库汇总表(见附件2)1式10份,于3月18日以前报送到学科建设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专家论证。根据申报情况,结合我校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由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学科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时,各申报点除提供申报表外,还需准备6-7分钟的多媒体汇报材料。

    3、审定公布。学校将结合专家的意见,审定拟建设的一级学科名单予以公布,并安排建设经费。

    五、工作要求

    学科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增强学科实力,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各单位、各学科点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1、请各申报点认真组织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做到心中有数。

    2、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防止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学科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黄冈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申请表.doc

        2、重点学科申报基本数据表.doc

                                                                          2010年1月16日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