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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2017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24浏览次数:511

 

黄冈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2017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方案

 

    教育硕士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是实现培养目标,保证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

育硕士研究生应当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为此,必须强化教育硕士培养

中的教育教学实践环节。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2017版)的要求,我

2017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本学期应完成教育见习的实践环节。为保证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见习工作的规范、有序进

行,本学期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教育见习的时间及地点

    第12周(20171113日)—第13周(201711月24日)。

    见习地点可以安排在我校高端实习实践基地,具体有:黄冈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黄石第八中学、黄州中学、

黄冈外国语学校、黄梅县第一中学、团风中学、罗田三里畈高级中学、黄冈中学惠州中学、黄州区宝塔中学、黄

州西湖中学黄冈市东坡小学、黄州区第一中学、深圳市华侨中学、麻城市实验高中、黄冈市实验小学、黄冈中

学。

    各领域还可以依据需要自行安排见习地点,但要求学生相对集中,并制定具体方案。

    二、教育见习工作的内容及形式

    (一)教育见习工作的内容

    1. 对理论课程学习内容的强化与理解,将理论课程内容与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相结合,根据理论课任课老师

拟定的思考题及研究生自身感兴趣的问题进行重点见习和反思。

    2. 积极参与见习学校组织的听课活动、教研活动,学习教学方法、积累教学经验。

    3. 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环境,了解中小学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

    (二)教育见习工作的具体活动形式

    1. 听课:研究生应跟班听课,重点听观摩课、示范课,参与、观摩教学技能比赛等活动。见习期间,要求听

8节。

    2. 教研活动:研究生应参与到相关课程教研组或年级组的学习、培训、专题研讨、集体备课、课例研讨、课

题研究、试卷及试题分析、基本功练习等教研活动中去。见习期间,要求参加教研活动2次。

    3. 管理见习工作:观摩、协助班主任完成班级管理工作。见习期间,要求完成管理见习工作记录2次。

    4. 各领域自行安排3天左右的时间集中见习,要求见习内容具有领域特色,并制定具体方案。

    三、教育见习工作的要求

    1. 每位公共课任课老师(政治理论课、英语课、英语口语课的任课老师除外)就所授课程为研究生拟定思考

题,研究生带着问题去见习。

    2. 教育见习必须在见习学校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见习学校须为每位研究生安排经验丰富的指导老师,指

学生的见习工作。

    3. 在听课、参与教研活动、见习管理工作时,应留存影像资料

    4. 见习期满后每位研究生须提交教育见习手册以及在见习工作中的影像资料。

    四、教育教学实践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 各领域应成立教育教学实践工作小组,由教学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领域负责人和校内指导

师为成员,负责具体联络、组织和管理工作,同时应安排一名带队老师负责本领域的见习管理工作,并提前与见

学校沟通好见习事宜。同时,研究生处将对各领域上报的已沟通好的见习学校中的我校高端实习实践基地进行统

安排并分配带队老师带领研究生前往实习实践基地。

    2. 各领域应根据本领域实际,制定详细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方案方案中应包括教育教学实践工作小组成员,

见习地点、任务及要求,特别是领域自行安排的具有领域特色的见习内容,并填写《各学院2017级教育硕士研究生

教育见习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

    教科院还须通知心理发展与教育、教育原理以及课程与教学论的任课老师分别为研究生布置3道思考题,要求每

位研生从以上三门课程中分别选取1道思考题(共3道)进行调查研究,并提供相关成果材料(如调研报告等。)

    3. 教育见习工作结束后,各学位领域应认真总结,并撰写本领域的教育教学实践总结。

    五、教育教学实践的经费管理

    见习研究生的补助为10元/天。带队前往黄州城区以外的见习学校的老师可报销一次往返车票及往返当天的差旅

费(具体参照《黄冈师范学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校研[2015]2号文件),黄州城区以外驻地指导的带队老师指导工

按0.5学时/天/生核算,未驻地指导的带队老师按1.5学时/周计算,驻地指导的带队老师须填写《黄冈师范学院

实践带队教师指导(调研)记录表》(见附件2)(具体参照《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定办法》校研

[2015]8号文件)。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所需经费均从各专业学位领域建设经费中支出。

    六、其他

    请各领域将教育教学实践的相关材料按照如下要求交至研究生处:

    1. 各领域应尽快制定教育教学实践具体实施方案,并在1030日之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生处。

    2. 在实践活动结束以后,应收齐教育见习手册和见习过程中的影像资料(电子版),同时认真总结教育教学实

践中的经验和不足,撰写教育见习工作总结,并在11月22日之前将手册和由各领域撰写的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

至研究生处。

 

   附件1:《各学院2017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见习安排一览表》

  附件2:《黄冈师范学院实习实践带队教师指导(调研)记录表》 

 

 研究生处

201710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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