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鼓励各研究生导师积极开发高质量的教学案例,实现教学案例的共建共享,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就我校教育专业学位案例征集组织工作要求如下:
1. 请各领域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动员校内导师,特别是前期有基础的校内硕导,积极撰写教学案例。
2. 各领域要充分利用校外硕导的资源,发挥校外硕导的优势,认真设计、部署和落实本次案例编写。
3. 各领域于5月20日前将通过学院审核的教学案例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提交案例进行评审排序,并提出修改意见。
4. 6月25日-7月9日,第一作者将评审通过的案例上传全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平台。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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