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领域及全体教育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保证期末教学工作的良好秩序,现将本学期教育硕士研究生期末教学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程期末考试统一安排在第20周(2018年1月8日—12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7),专业课考试统一安排在第19
周,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具体时间。公共课及专业课考试监考老师(公共课监考老师须安排两名)由各任课教师所在学院安排。
各领域须填写《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请各领域根据认真核对《2017-2018学年度第
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一览表》中的考试科目,如有遗漏,请及时反馈给研究生处,并于12月29日之前将电子版及纸质加盖公章材
料送交研究生处。
1.考试命题工作
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由任课老师承担。
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应命制一套试题及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试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命制格式参见附件2、3),英语课和政治理
论课分别由两位老师命制50分的试题,由研究生处汇总。请各领域于12月29日前将试卷电子版收齐并送交研究生处。
由于研究生处还要统一印制试卷,请各领域务必于12月29日前将试卷电子版收齐并送交研究生处。
考核方式为考查或课程论文的课程,学生须自行下载《教育硕士考试(考查)课答题本》(见附件4)及《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论文
答题本》(见附件5)。按要求书写并打印后,到所属学院教学秘书处领取成绩登记表,连同课程论文一并交给任课老师评分及登记成
绩。《教育硕士考试(考查)课答题本》《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论文答题本》统一用A4的纸双面打印。
公共课及专业课考试试卷由研究生处统一印制。
2.期末成绩评定要求
期末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占期末总评成绩的80%)和平时成绩(占期末总评成绩的20%)组成。
(1)期末考试成绩:包括理论考试部分(占期末考试成绩的50%)和实践部分(占期末考试成绩的50%)。
(2)平时成绩:包括学生的上课出勤情况和课堂表现情况。
3.加强考试纪律教育
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请教学学院加强对研究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防止各类违规违纪事件的发
生。对考试中出现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严格按照《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4.试卷及成绩管理
考试结束后,阅卷老师应抓紧时间评卷,并将考试成绩填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然后再下载《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
登记表》,并将登记表、研究生考试试题、答题本(含课程论文)以及试卷分析表于2018年1月17日之前交给各单位教学秘书,再由
教学秘书于2017年1月17日送交研究生处存档。
二、下学期课表的安排
请各研究生培养领域按照《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以及《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表》的要求,安排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的授课教师、上课地点、上课时间等相关事宜(应开设具体课程名称详见附件6《2017
-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各学院应上报课程一览表》)。请各领域根据本领域开课情况认真核对《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各学院应上报
课程一览表》中的科目,如有遗漏,请及时反馈给研究生处。
特别注意:表中仅提供了2016级教育硕士下学期应上课程,2017级教育硕士的课程由于有的学院个人培养计划表未送交,送交了
的学院培养计划表存在问题(主要是选修课超过了6个学分,我校教育硕士的课程学习总学分不能超过38学分,加上创新学分1学分
,总学分不能超过39学分;其中音乐学院由于实习实践课总学分为11学分,其课程学习总学分不能超过39学分。同时,还有的
个人培养计划表中所选课程不是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故请各领域对照以上问题认真修改2017级教育硕士个人培养计划表,同时
自行上报下学期各领域应开设的专业课程,再由研究生处统一核准。
2016级学生的课程须在前八周内结课,第十周前完成考试任务。2017级学生的课程须在第三周至第十六周内完成,第十一、
十二周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请教科院先安排好2017级教育硕士研究生公共课的时间,并于12月28日之前将电子版《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各学院
应上报课程一览表》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公共课安排告知各领域,各领域再安排专业课,并于2018年1月5日之前将电子
版及纸质加盖公章的《各学院应上报课程一览表》报送研究生处。
三、其他工作
1. 教育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收尾工作
2017级教育硕士的教育见习工作已经结束,2016级教育硕士的教育实习工作将于2018年1月12日结束。按照《黄冈师范学院
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2016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方案》(研教〔2017〕4号文件)和《黄冈师范学院2017
-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2017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方案》(研教〔2017〕5号)要求,请各领域于2018年1月19日
将以下教育教学实践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处:
(1)2016级教育实习手册;
(2)2016级教育硕士教育实习的《授课计划》、《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PPT)以及在实习学校和我校完成的示范课、汇报课录
像以及开展班级活动的照片统一刻成光盘(六个内容)。
(3)2016、2017级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总结的纸质及电子版(由各领域撰写)。
2. 2016级教育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及教育实习汇报课(另附通知)
3. 2017级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安排。
四、关于新学期开学
根据校历安排,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应于2018年3月3、4日报到,2016级、2017级研究生3月12日正式上课。请各领域做
好教学工作安排,开学初研究生处将组织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教学检查。
研究生处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