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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础教育改革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18浏览次数:544

关于做好2017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础教育改革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领域: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硕士培养质量,增强教育硕士研究基础教育教学领域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培育教育硕士优秀论文,经研究,决

于今年继续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础教育改革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评审拟评出25项,项目资助经费3000/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应是我校2016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每个教育硕士研究生一次只能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鼓励以项目组名义进行申报,若以项目组的名义进行申报时,申请人必须是项

目负责人。

   3.原则上申请人在读硕士期间同类别项目最多只能获资助一次。

   4.申报项目应与教育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领域方向有关,来源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立项目的在于解决基础教育领域中的实际

问题,总结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所选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优先资助与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课题。

   5.项目申报应获得申请人校内外指导教师的同意和支持。项目申请人按要求顺利完成课题并获批结题的,其校内外指导教师指导的研

究生将在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中优先立项。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本人申报,研究生培养领域初评,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人须填写《黄冈师范学院2017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础教育改革与实践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份,一份学院

留存,一份研究生处留存,五份用于项目评审。统一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2.各研究生培养领域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后报研究生处。

   3.研究生处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四、项目完成时限

   原则上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1710月—20186

   五、项目成果结题形式

   1.公开发表论文

   在省级及以上教育类期刊以独撰或第一作者身份(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时,第二作者须为校内或校外导师)公开发表一篇教科研论文。

论文须注明2017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础教育改革与实践项目项目XXX(项目名称),XXX(项目编号)’的研究成果”,

并以黄冈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结题时,要求申请人提供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论文录用通知者视为公开发

表,但需提供录稿通知书原件,并于论文见刊后立即补交原件。

   2.调研报告或咨询报告

   报告须被有关部门采纳。项目结题时,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采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获奖证书

   该项目研究成果获得了市级及以上奖励。项目结题时,应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获准资助的项目,研究生处将下达项目批准书,结题后研究生给予结题证明。

   六、经费使用及审批

   1.资助经费只能用于科研资料费(含邮寄、科研图书资料购买、复印)、必要的学术会议费用、与资助项目有关的调研费用以及学术

论文发表的版面费等,不得报销餐饮费或提取劳务费。经费报销依据学校有关的财务管理办法,票据必须为国家财务规定的正式发票。

   2.资助经费一次核定,一次性拨付,项目批准结题开始报销。论文发表版面费可在获得发票日起报销,版面费金额不得超过资助金

额。

   七、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者于2017925日前将经申请人导师签署意见的申报表上交各所在培养领域。各研究生培养领域在完成对项目的初评和筛选并签

署意见后,于2017926日前报研究生处(申请表一式份)

   联系人:罗婧,电话:0713-8833019

 

   附件:黄冈师范学院2017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础教育改革与实践项目申报表

 

研究生处

201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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