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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毕业研究生选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28浏览次数:547

关于做好2017届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毕业研究生选评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认真做好2017届毕业研究生评优表彰工作,依据《黄冈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对2017届毕业研究生进行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2017届教育硕士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毕业研究生

三、评选步骤

(一)对照评选条件,个人提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表格见附件)

(二)各学院初评并推荐;

(三)研究生处组织集中评议;

(四)报学校审批;

(五)公示。

四、评选名额及条件

(一)评选名额

此次评选,共评出三好研究生标兵3,优秀毕业研究生7专业领域按毕业生人数评议推荐,毕业研究生人数在5人以下(含5人)的专业领域,推荐1人参与学校评选,毕业研究生人数在5人以上的专业领域,推荐1-2人参与学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三好研究生标兵

1)校三好研究生标兵是学校授予研究生个人的最高荣誉称号,要求研究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学业、能力等诸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得到师生一致好评。

2)曾获得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2、优秀毕业研究生

满足以下条件的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或党、团组织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科学作风严谨,科研课题和学位论文完成较好,在国家统计源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在某一研究领域成绩突出;

4)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在教学技能比赛、微格教学竞赛、学科竞赛、实习实践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5)在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过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称号;

6)到农村中小学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五、评比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75月15日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先进行学院内初评,推选出1名优秀研究生参加学校“三好研究生标兵”或“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任选其一)。并于5月15日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研究生处, 5月25日前研究生处将参照《《黄冈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组织专家集中评议。

 

    

    附件推荐研究生基本情况信息汇总表

    附件:黄冈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审批表

    附件:黄冈师范学院三好研究生标兵推荐审批表

 

 

研究生处     

                                             20174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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