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2019级教育硕士研究生
为了充分发挥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在培养研究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启动研究生工作站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工作站设站单位
研究生工作站以黄冈中学、黄冈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为主,可适当延伸至有校外导师的研究生高端实习基地。
二、课题征集
各培养学院应积极动员校外导师发布课题,并组织本领域的研究生选择课题合作研究,每个领域进站研究生比例不得低于30%。征集课题应以研究生工作站为主,其他学校为辅。课题应围绕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如案例研究、课程改革、教学改革、中小学管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等,重点解决基础教育领域中的实际问题,总结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践意义。征集到的课题请于10月13日前报研究生处。
三、课题立项
1. 课题发布
10月17日前,研究生处发布符合条件的课题
2.课题申报
研究生从发布的课题中选择展开研究,并在研究生工作站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填写《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工作站研究课题申报表》(一式三份),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2日之前送交研究生处。
3.课题评审
10月下旬,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并在研究生处网页上公示获批课题名单。经学校评审通过的课题将获得3000元/项的资助经费。
4.课题完成时限
由于时间较紧,课题研究原则上2021年4月20前完成。进站研究生原则上在工作站完成实习,在工作站导师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实践研究活动并完成课题。
五、课题结题
项目结题的研究生可依据《黄冈师范学院“黄冈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领取生活补贴,校外导师可领取指导津贴。
结题要求:
在省级及以上教育类期刊以独撰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一篇教科研论文。论文须注明“黄冈师范学院2020年研究生工作站项目的研究成果”。项目结题时,要求申请人提供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有论文录用通知者视为公开发表,但需提供录稿通知书原件,并于论文见刊后立即补交原件。
六、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参照《黄冈师范学院“黄冈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七、工作要求
各培养学院应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课题征集、申报及结题工作。
10月13日前,各培养学院向研究生工作站征集课题;
10月17日前,研究生处发布课题立项指南;
10月22日前,学生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由学院统一报研究生处。
联系人:张娟,电话:0713-8833986。
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10月2日